专业深耕:合同纠纷为盾,公司经营为矛
王泽明律师深耕于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纠纷领域,成功代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70%。他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追回欠款及公司经营相关合同纠纷,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常见民商事领域也经验丰富。他能够精准进行证据收集合法性审查,设计罪轻辩护路径,为客户在合同纠纷、公司经营、刑事辩护等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同时,他还能为企业提供规范治理、风险防控及重大决策论证等服务,参与复杂的兼并收购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
经典战例:用判决说话的实力派
案情:王泽明律师团队代理原告龚X,就其参与的九江某大型商业广场八个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向项目的发包人、总包方及分包方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工程涉及八个子项目,发包链条复杂,各被告之间对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责任主体存在巨大争议。
律师履职:王律师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及总包方主张权利。同时,系统梳理此前系列案件中形成的证据,构建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
结果: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全面支持了我方的核心诉求,判决各被告向龚X支付相应工程款,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三被告承担。
案情:本案为一起因招投标资格争议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上诉人A公司被公示为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因业绩不符被招标人B公司取消中标资格,A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中标资格或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约1045万元。
律师履职:王泽明律师围绕招标文件解释与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展开系统性抗辩,紧扣招标文件文义,精准界定业绩要求,强调程序正当,捍卫专家会审结论的效力,驳斥损失索赔,厘清法律责任边界,剥离无关被告。
结果:江西省XX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驳回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本案为一起合伙合同纠纷。委托人龚X与陈X、付XX就投资本金返还、收益分配产生严重分歧。龚X诉至法院,主张三人合伙份额应平均分配,并要求支付其应得的剩余投资款及收益。
律师履职:王律师深入梳理案件材料,发现三方虽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但曾签署《合伙人委托付款协议》,并提交关键证据《账务整理报告书》。
结果: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我方的核心观点及财务报告的证据效力,判决被告陈X向原告龚X支付其超额收取的工程款1,181,337.03元,并驳回了龚X的其他诉讼请求。
【解答】:实际施工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在王泽明律师代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龚X作为实际施工人,依据该条规定,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A公司及总包方C公司主张权利,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王泽明律师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严谨、务实的态度,将法律知识与商业洞察相结合,为客户提供前瞻性、可落地的法律建议。他在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等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在复杂案件中的攻坚能力,为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展现了出色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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