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民法典视角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理论运用与实务胜诉

民法典视角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理论运用与实务胜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7 · 1106人看过
房屋租赁专业律师 阎乔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27人 执业4年
律所: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21147457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95129573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庭审准备充分、与多家企业保持常年法律顾问关系、对经济类案件尤为熟悉
更多>
导读: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民法典》相关规定至关重要。大连阎乔律师结合合同、违约金等理论,精准运用法条,从合同解除节点、违约金调减等多方面抗辩,为被告减少超90%赔偿责任,彰显理论指导实践的价值。
民法典视角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理论运用与实务胜诉

大连阎乔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尤其擅长合同、家事案件。此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他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

精准界定合同解除,运用证据支撑理论

大连阎乔律师紧扣微信聊天记录、房屋腾退事实等关键证据,依据相关法律理论中对合同解除条件和时间的界定,论证被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实际腾退房屋,20XX年X月X日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合意。法院最终采纳该抗辩意见,将原告主张的租金期间从8个多月缩减至1个多月,大幅降低被告租金支付责任,这体现了证据与理论的完美结合。

援引法律规定,调减高额违约金

针对原告主张的高额违约金,大连阎乔律师从格式条款、实际损失等方面展开抗辩,并依据《民法典》第585条,提出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院应予以调减。同时指出原告怠于行使权利扩大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法院最终采纳意见,将违约金大幅核减,并驳回原告的滞纳金主张,展现了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

多方面抗辩,全面维护被告权益

在免租期租金返还、水电物业费用承担、押金抵扣以及诉讼费分配等问题上,大连阎乔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抗辩。如在免租期租金问题上,以合同未约定返还条件为由,使法院酌定核减金额;在水电物业费用上,结合腾退时间和证据情况,驳回原告不合理主张;还成功主张押金抵扣费用,合理分配诉讼费,全面降低被告的赔偿责任诉讼成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