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原告XX一脸急切,坚称被告XX应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而被告XX则委托律师沉着应对,一场关于款项性质的法律较量就此展开。
案件委托
被告XX面对原告XX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的起诉,委托了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的李玉博律师。李玉博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擅长刑事、交通事故、工伤等民事案件。他秉持“诚信执业、尽职尽责、专业高效”的理念,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
深入抗辩
李玉博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细致的证据梳理。从证据层面,原告仅能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收据等债权凭证,不符合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与举证规则。从事实层面,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能证明案涉款项是原告委托被告进行的项目投资,被告向原告的转款是投资收益分配。从常理层面,原告多次参与民间借贷诉讼,却未就大额款项要求被告出具债权凭证,且长期未积极主张“债权”,与常理相悖。
胜诉结局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玉博律师提出的抗辩意见。最终认定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借贷事实真伪不明,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李玉博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定性、完善的证据体系构建,成功维护了被告的财产权益与法律安全,为类似仅有转账记录的款项纠纷提供了抗辩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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