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职场中,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尤其是涉及奖金、股权等权益问题,常常引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处理此类劳动纠纷案件时,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下面就来看他代理的一起高管离职后股权奖金被扣的案件。
理清案件事实
程某与某房产公司有近15年劳动合同关系,2022年1月25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程某依据《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获得成就共享奖金,其中50%以现金发放,50%用于购买集团公司股权。现金发放部分存在延迟,股权部分60.7万奖金被扣留,且理财收益未结算。
收集关键证据
杨友良律师协助程某收集了多份证据,包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激励制度、工资薪金截图、“同心共享”制度、“成就共享”奖金申请进度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理财收益表、仲裁庭审笔录、仲裁裁决书等,以证明程某的主张。
反驳对方观点
房产公司辩称程某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不应再主张权益,且无法律和制度规定应返还奖金等。杨友良律师指出协议书相关条款排除劳动者权益应属无效,房产公司隐瞒奖金未用于购买股票的情况,同时房产公司未举证证明项目实际亏损,不应扣除购股权款项。
赢得法院支持
法院认为,因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房产公司未为程某购买股票,应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万,支持了程某该项诉求,驳回了其资金占用利息和理财收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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