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权证作为遗产该如何分配
不动产权证代表房屋等不动产权益,作为遗产分配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若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该不动产。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分配时,可通过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式处理不动产。
二、不动产权证的诉讼时效时长是多少
不动产权属相关的诉讼需区分权利性质确定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本身不适用诉讼时效,如请求确认不动产权属、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若涉及基于不动产权属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例如因合同纠纷请求对方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因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等,则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需注意,不同类型的请求权对应不同的时效规则,应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判断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及时效期间。
三、不动产权证书能不能进行撤销操作
不动产权证书可以依法撤销,但需符合法定情形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撤销不动产权证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导致登记错误的;二是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错误登记的;三是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确认登记内容错误需撤销的;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撤销程序通常由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登记错误的证据材料,或由登记机构依职权启动。登记机构经审查确认符合撤销条件的,应依法撤销登记,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并公告作废。需注意,撤销不动产权证需严格遵循法定条件,无合法依据的,登记机构不得随意撤销。若因民事纠纷需变更物权归属,应通过诉讼或仲裁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再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当我们探讨不动产权证作为遗产该如何分配时,不仅要了解分配的基本规则,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情况。比如,若分配中的某位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适当多分。另外,若有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活中尽了主要扶养义务,那么其在分配遗产时也可以多分。倘若对于这些遗产分配细节以及不同情况下的权益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别发愁,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法律专家将为您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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