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基础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拥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自2013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他所在的执业机构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23xxxxxxxx344138。其联系地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汇智中心A座。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多年的实践积累,高志博律师在法律界逐渐崭露头角。他不仅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担任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和婚姻家庭团队主任,同时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以及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
案件承办数量与类型
执业至今,高志博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其中,在经济类犯罪方面,专精于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等;在职务类犯罪上,擅长处理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等;在暴力性犯罪领域,对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猥亵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等案件有丰富的辩护经验,此类案件占比约50%。此外,他在未成年人犯罪和聚众淫乱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大型集团犯罪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除刑事领域外,他还擅长离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高志博律师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建大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和私企。这表明他在企业法律事务方面也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处理各类法律事务。
撰写法律文章与案例
作为主任律师,高志博律师亲自撰写刑事辩护诉讼实战技能和婚姻家庭诉讼实战技能等各领域相关法律文章和成功案例。在10多年的工作中,他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并到全国各地办理大量疑难复杂刑事、民商事案件。这些文章和案例不仅是他个人经验的总结,也为其他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有助于推动法律行业的发展和交流。
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被告人郝XX的家属在法院阶段委托了高志博律师。由于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法院阶段很难改变检察院的量刑。但高志博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检察院量刑存在漏洞。检察院认定被告人是现场抓获,未认定自首情节,但卷宗显示是电话传唤,属于自首情节。高律师抓住这一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上自首情节,从而使刑期降档,减少了刑期。该案例凸显了高志博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细致入微的阅卷能力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能够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并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家属和当事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就应当重视并快速委托律师,以帮助当事人减少刑期或者争取缓刑。
典型案例之成功代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缓刑
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高志博律师担任被告人辛XX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柏XX、辛X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高志博律师提出辛XX对所转移钱款系犯罪赃款的性质不明知,且具有自首、从犯、并代为退赔被害人的行为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刘XX、柏XX系自首,辛XX系坦白,各被告人均系从犯且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辩护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定罪量刑。辛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案例体现了高志博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能力,能够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争取到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高志博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及其他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