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深厚
曾惠媛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x1118,服务地区为广西南宁,联系地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1号广西华润大厦36F。她毕业于温州大学法学本科专业,这是国家级一流法学本科专业院校,系统构建了全面的法学知识框架,夯实了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核心领域的理论基础,培养了严谨的法律思维与逻辑分析能力。之后,她深造于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期间专注于民商法前沿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深耕行政案件、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物权保护、侵权责任等核心板块,为后续实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
二、丰富实务经验
曾惠媛律师具备法院、检察院、公证处等多家司法机关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经验。她曾在南宁某基层法院民事庭正式工作,深度参与案件全流程办理,涵盖案件接收、证据梳理、庭审辅助、文书撰写、调解协调等关键环节。累计参与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数百件,接触案件类型涉及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物权纠纷、劳动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这使她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流程、裁判思路及证据认定标准,能够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积累了应对复杂案件的实战经验与技巧。
三、聚焦核心业务
执业以来,曾惠媛律师始终专注于民商法研究及行政案件代理,聚焦当事人核心诉求,将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有机结合,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在民商事领域,她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合同审查、纠纷预防与化解、权益维护等服务;在行政领域,熟练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助力当事人应对行政机关履职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她秉持“亲办案件,尽职负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四、成功代理案例
曾惠媛律师在行政诉讼代理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以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争议案为例。她担任李X诉某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的医保局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李X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主张其1999年4月至2007年3月在某公司的工作时间应认定为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不服医保局作出的不予认定《答复》及政府维持该《答复》的行政复议决定,诉请法院撤销两项行政行为并重新认定。曾惠媛律师紧扣“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标准”核心争议点,构建三层抗辩体系。一是明确法律适用边界,援引有关法律规定,强调视同缴费年限需满足的法定条件;二是夯实事实依据,指出原告证据存在严重缺漏,不适用视同年限政策;三是论证行政行为合法性,全面梳理医保局《答复》及市政府复议决定的作出流程,佐证程序合规、依据充分,驳斥原告诉求。庭审中,她清晰阐述代理意见,针对原告主张逐一精准驳斥。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她的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这一案件不仅成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更精准厘清了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实务边界,彰显了她在行政诉讼代理领域精准研判法律适用、构建严密抗辩体系的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