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名股东侵权责任纠纷的承担者显名股东吗
隐名股东侵权责任纠纷承担者不一定是显名股东。
在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是公司实际出资人,若其行为构成侵权,如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原则上应由隐名股东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行为是其作出,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谁实施侵权行为谁担责。
不过,若显名股东对侵权行为存在过错,比如明知隐名股东的侵权计划却不阻止甚至协助,或违反与隐名股东的约定擅自以股东身份实施侵权行为,则显名股东要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在对外关系上,第三人通常只知道显名股东,若侵权与第三人相关,第三人可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责任,显名股东承担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
二、隐名股东侵权显名股东要担责连带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侵权显名股东不必然承担连带责任,需分情况判断。若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实施侵权行为,且显名股东不知情、未参与,显名股东通常无需担责。
但如果隐名股东的侵权行为与公司经营相关,第三人基于对显名股东股东身份的信赖与之交易,显名股东可能要承担责任。比如隐名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第三人因信赖登记而受损,显名股东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之后,显名股东可依据与隐名股东的代持协议向其追偿。
三、显名股东对隐名股东其他侵权行为担责吗
显名股东对隐名股东的其他侵权行为是否担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显名股东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即存在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且二者有因果关系,同时显名股东存在过错,就需担责。比如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股权致隐名股东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双方有代持股协议,显名股东违反约定给隐名股东造成损害,还需承担违约责任。但要是侵权源于不可抗力或隐名股东自身过错,显名股东可不担责。
在探讨隐名股东侵权责任纠纷的承担者是否为显名股东时,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隐名股东侵权行为给公司外部债权人造成损失,显名股东可能因登记公示的股东身份,被债权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显名股东可依据与隐名股东的协议进行追偿。另外,若隐名股东滥用权利侵权,显名股东在知情却未阻止的情况下,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连带责任。若你在隐名股东侵权责任纠纷方面还有疑问,比如责任比例如何确定、追偿程序怎样进行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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