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对一方有利的合同是否有效
只对一方有利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合同效力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仅合同权利义务分配对一方更有利,并非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不过,若该合同订立时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所以,只对一方有利的合同不一定无效,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二、显失公平只利一方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显失公平只利一方的合同,并非当然受法律保护。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类合同在被撤销前,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受损害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显失公平合同被违约,法律会如何判罚
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被撤销前,合同有效,若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若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违约条款也随之无效。
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时,若认定合同显失公平,会应受损害方请求撤销合同。对于已履行部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过错程度,判令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若撤销合同后确定有过错方,过错方要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若合同未撤销,违约方需按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探讨只对一方有利的合同是否有效时,除该核心问题外,还存在一些紧密相关的拓展点。比如,即使合同有效,但如此明显偏向一方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一方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合同,法院是可能会支持的。而且,若合同中有涉及格式条款,制定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也是无效的。要是您在遇到只对一方有利的合同相关情况,还有其他疑问,比如举证显失公平需要哪些证据等问题,别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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