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认缴的股东没钱怎么办
在破产清算中,若认缴股东没钱实缴出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股东仍需对未实缴部分承担责任。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会要求股东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若股东确实没钱,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若股东有其他财产,可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若股东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出资义务,公司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转移行为。其他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可向未出资股东追究违约责任。此外,在公司破产偿债时,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破产清算股东认缴没钱法律上如何处理
在破产清算中,若股东认缴资金却未实缴,法律有相应处理办法。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应要求该股东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限制。若股东拒不履行,管理人可通过诉讼强制其履行出资义务。此规定旨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确保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若其他股东已实缴,可在承担责任后向未实缴股东追偿。
三、破产清算时股东实缴不足法律怎样追责
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破产清算时股东实缴不足,需承担相应责任。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应要求该股东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也有权主张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向该股东追偿。
当探讨破产清算认缴的股东没钱怎么办时,除了这一核心问题,还有相关情况需了解。若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没钱缴纳,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出资义务会加速到期。另外,若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等行为,即便没钱,也需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您正面临公司破产清算,对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具体规定、抽逃出资责任认定等问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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