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和付款地点如何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若标的物需要运输,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若不需要运输,且双方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出卖人在该地点交付,不知道则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
对于付款地点未约定的情况,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如果当事人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总之,虽合同未约定,但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交付与付款地点,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合法权益。
二、买卖合同未收到货可以追究对方责任吗
在买卖合同中,若未收到货,是可以追究对方责任的。首先需明确,出卖人负有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若其未履行该义务,构成违约。
若合同明确约定了交货时间,对方逾期未交货,你可依据违约责任条款,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交货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例如要求对方尽快发货,若因延迟交货给你造成经济损失,可主张赔偿相应损失。
若合同未约定交货时间,你可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通知其交货。若对方在合理时间内仍未交货,同样可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对方明确表示不会交货,则构成预期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买卖合同未约定管辖权由哪里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买卖合同未约定管辖权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告住所地,若被告为自然人,通常是其户籍所在地;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关于合同履行地,有多种情况。如果是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此外,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和付款地点的情况下,交付地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比如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等。付款地点同样也有相应规则。若对这些具体的规则适用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比如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否能正常履行、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如何解决等,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消除疑惑,让你对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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