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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我不同意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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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5 · 1858人看过
导读:对方提出离婚而你不同意时,若对方起诉需积极应诉,庭审中表明不同意离婚的态度,并列举过往美好经历、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依据《民法典》,法院判离标准为感情确已破裂,若能证明未破裂通常不判离。第一次不判离后,对方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得再诉,期间可努力修复关系。
离婚我不同意怎样做

一、离婚我不同意怎样做

若对方提出离婚而你不同意,可参考以下做法。首先,若对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你要积极应诉。在庭审中,你需向法院表明自己不同意离婚的态度,并阐述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事实和理由,比如列举双方过往的美好经历、共同承担的家庭责任等。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你能证明感情未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若对方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在此期间,你可以努力修复与对方的关系,增进夫妻感情。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非以一方是否同意为唯一依据。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若存在以下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

6.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

若不存在上述情形,首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先行调解,调解无效且无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一般不判离。但此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判离。

综上,一方不同意不影响法院依法判决,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条件。

三、分居多久法院会判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属于法定准予离婚情形。

需明确:此处“分居”需满足两个核心要件

一是分居原因系“感情不和”,排除工作、学习、就医等客观因素;二是分居状态持续满二年,期间无间断或共同生活的情形。当事人主张该事由时,需举证证明分居的原因及持续状态,否则法院可能不采信该离婚理由。调解仍为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即便符合分居条件,若调解有效,法院亦不会判决离婚。

当面临“离婚我不同意怎样做”这个问题时,除了坚持自己不同意离婚的立场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要了解。比如在诉讼离婚中,若对方起诉,你可以积极收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像共同旅游的照片、温馨的聊天记录等,以此来证明你们的婚姻仍有存续的可能。另外,如果对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你要及时掌握证据,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若你对不同意离婚后的诉讼流程财产保护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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