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认定书检察院是否能够推翻
事故认定书一般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检察院通常不能直接推翻它,但可在刑事诉讼中对其证明力进行审查判断。
若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事故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程序违法等问题,可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断。若认为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检察院可不予采信该认定书,而根据重新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此外,检察院也可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调查、认定事故责任。
二、事故认定书下达后是否会拘留
事故认定书下达后不一定会拘留,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事故仅为一般民事侵权,未涉及刑事犯罪或严重违法,通常不会拘留,当事人可就赔偿问题协商或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但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拘留。如事故中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为,或造成人员重伤、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责任人采取拘留措施。此外,若当事人在事故处理中存在伪造证据、逃逸等妨碍执法的行为,也可能被拘留。
三、事故认定书未划分责任,费用怎样去分担
事故认定书未划分责任时,费用分担需根据具体事故类型处理。若是机动车之间事故,一般平均分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的,可适当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若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事故,机动车一方通常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可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若双方均无导致事故的过错,属交通意外事故,双方均无责任。需注意的是,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确定费用分担,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当探讨事故认定书检察院是否能够推翻时,需注意其并非孤立问题。若检察院依法推翻认定书,往往意味着案件可能涉及刑事追责(如肇事方涉嫌交通肇事罪),后续民事赔偿的责任比例也会随之调整;此外,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时,除申请检察院监督,还可在民事诉讼中通过质证推翻其证明效力。如果您正纠结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争议,对检察院监督的申请条件、认定书被推翻后的维权步骤,或是自身案件中认定书的效力判断存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针对性解答,帮您精准把握维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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