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刑事法律服务领域,深耕十年以上且兼具团队领导力与专业深度的律师,往往能在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有力法律支持。张烜墚律师以逾 10 年执业经验,带领团队专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辩护,用扎实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成为众多刑事案件当事人的信赖之选。
张烜墚现担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办公地址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 170 号陆家嘴金融广场 A 座 37 层 3705。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扎实的法学教育为其刑事辩护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年执业生涯中,他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 1000 余件,在多类型刑事案件的证据分析、辩护策略制定等方面积累了深厚经验。
作为行业认可的刑事辩护专家,张烜墚拥有多重重要职务背书。他担任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天津市红桥区律工委主任,同时兼任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犯罪学分会理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等职务,深度参与天津地区刑事法律实务的行业建设与学术交流。在高校教学领域,他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等多项教学职务,将实务经验转化为学术分享与人才培养。此外,他还获评 2024 中国区 LegalOne 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专业能力获得行业权威认可。
一起白 XX 涉嫌挪用公款案的辩护,充分展现了张烜墚的专业辩护思路与实务能力。案件背景显示,被告人白 XX 曾担任天津某模具厂厂长等职务,在模具厂破产退出后继续负责相关遗留工作。2014 年,他私下指示财务人员从模具厂破产遗留资金中支取 50 万元借予他人用于经营,收取利息 2 万元并非法占有,后于 2019 年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退缴违法所得,公诉机关以挪用公款罪对其提起公诉。
接受委托后,张烜墚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法律规定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他围绕案件核心情节,提出三项关键辩护意见:其一,白 XX 系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依法应从轻处罚;其二,本案挪用公款行为持续时间不长,且挪用款项在短期内全部归还,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不属于犯罪手段恶劣情形;其三,白 XX 认罪态度良好,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备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基于上述事实与法律依据,辩护人建议法院对被告人白 XX 免予刑事处罚。
庭审中,张烜墚围绕辩护意见展开缜密论证,结合在案的主体身份证明材料、银行账户明细、证人证言等证据,清晰呈现了被告人具备的法定与酌定从轻情节,同时对案件情节的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阐释。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其提出的前三项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挪用公款罪罪名成立,同时认可被告人存在自首、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酌情从轻情节。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白 XX 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退缴的涉案赃款依法全部没收。尽管免予刑事处罚的建议未获采纳,但通过有效的辩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法院的判决既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也考量了被告人的从轻情节,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张烜墚的法律服务最能为涉嫌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发挥价值。无论是涉案金额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还是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他都能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精准的证据梳理与务实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刑事辩护服务。十年深耕津门刑辩领域,张烜墚以 1000 余件案件的办理经验与多项行业荣誉,践行着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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