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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逮捕阶段补充侦查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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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8 · 1758人看过
导读:审查逮捕阶段补充侦查由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需制作提纲,公安机关按要求一个月内完成并重新报送。可通过多种方式收集证据,无法查明事实要书面说明。补充侦查后,证据足则检察院可逮捕,证据不足可能不批准逮捕。
审查逮捕阶段补充侦查要怎么做

一、审查逮捕阶段补充侦查要怎么做

审查逮捕阶段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若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会制作补充侦查提纲,列明需查明的事实和收集的证据。公安机关应按提纲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并重新报送审查。补充侦查可通过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重新鉴定、勘验检查等方式收集证据。若无法查明某些事实,应书面说明情况。补充侦查后,若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检察院可作出逮捕决定;若仍证据不足,检察院可能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二、审查逮捕阶段半年了该怎么办

审查逮捕阶段通常不会持续半年之久,一般在7日内作出决定。若已持续半年,可能存在案件复杂、补充侦查等情况。 当事人家属可要求侦查机关说明案件进展情况及延长原因。若认为超期羁押,可向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有监督职责,会对羁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若确实超期,检察院会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侦查机关应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同时,也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与司法机关沟通,为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

三、审查逮捕阶段哪些情形不予批捕

审查逮捕阶段,以下情形通常不予批捕。一是不构成犯罪,包括行为未触犯刑法,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是证据不足,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事实,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三是无社会危险性,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可能判处拘役管制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且无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自杀逃跑等社会危险性。四是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采取非羁押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在审查逮捕阶段补充侦查有着特定的要求与流程。若案件在此阶段需要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应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要全面梳理现有证据,查找证据漏洞并及时补充完善。另一方面,需对案件事实进行更深入调查核实,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比如进一步询问证人、勘查现场等。了解这些有助于您明晰整个司法流程。要是您对审查逮捕阶段补充侦查的具体操作细节、期限规定或者对后续案件走向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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