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有如下量刑标准:一般情形: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多次实施: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造成后果等因素量刑。
二、寻衅滋事案件有谅解书怎么处理
在寻衅滋事案件中,谅解书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的书面文件。它虽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但对量刑有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司法实践中,有谅解书后,法院通常会酌情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符合缓刑条件的,可能会适用缓刑;情节显著轻微的,还有可能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不过最终处理结果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三、寻衅滋事案件过追诉期能否重新追诉
寻衅滋事案件过追诉期一般不能重新追诉。依据《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若存在这些情形,即便过了通常的追诉期,也可重新追诉。
在了解寻衅滋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之后,我们需要知道,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或者是否存在累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从重情节。这些情节都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寻衅滋事案中的不同行为表现,像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在量刑时也会有不同侧重。你是否对寻衅滋事案量刑标准的相关细节还有疑问呢?若想进一步明晰其中的复杂规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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