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合同纠纷能否约定管辖权
承揽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在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管辖法院。这样做能在纠纷发生时,明确管辖法院,避免管辖争议,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不过,若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法律规定,该约定无效,此时应按照法定管辖规则确定管辖法院。
二、承揽合同纠纷可以告几个公司
在承揽合同纠纷中,告几个公司并没有明确的数量限制,关键取决于与纠纷相关的责任主体。若多个公司都与承揽合同的履行存在关联,比如共同作为承揽人完成工作、作为合同的共同相对方,或者因其他公司的行为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等,都可以将其列为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共同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所以,只要这些公司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都能被起诉。不过,起诉时要确保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有证据支撑对各公司的诉求。
三、承揽合同纠纷举证由谁来举证
在承揽合同纠纷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若承揽人主张定作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那么承揽人需举证证明双方存在承揽合同关系、自己已按约定完成工作成果以及定作人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报酬的事实,比如提供合同文本、工作成果交付记录、验收报告、发票等。
而定作人若主张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定作人要举证证明质量问题的存在、双方对质量标准的约定等,像质量检验报告、双方关于质量问题的沟通记录等。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具体依法律规定和实际案情而定。
在探讨承揽合同纠纷能否约定管辖权时,我们明确了相关法律规定及要点。而对于这一问题,还有一些值得拓展思考的方面。比如,若约定了管辖权,后续在实际诉讼过程中,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还有,如果当事人未按约定行使管辖权,会引发哪些法律后果。这些拓展内容能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承揽合同纠纷中约定管辖权这一问题。要是你对承揽合同纠纷约定管辖权的拓展内容,或者整个承揽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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