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如下:主体: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国家税收损失,仍出于徇私动机而为之。客体: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和国家税收利益。该罪侵犯了国家对税收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客观方面:表现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应征税款,且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徇私舞弊”指为私情、私利而弄虚作假;“不征”指违反规定,对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不进行征收。
符合上述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就可能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
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通常是指不征、少征税款达5万元以上等情形。而对于“特别重大损失”,法律未明确数额标准,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若税务人员存在该类行为,应综合考虑不征或少征税款数额、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量刑。
三、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犯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目前没有统一明确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及具体案件情况判断。该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出于徇私动机。若税务人员存在上述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在了解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之后,我们知道其包括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体是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对于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在实际认定中可能出现的类似罪名区分问题,或者具体量刑的影响因素等,你是否还存在疑问呢?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进一步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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