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啥

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啥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1908人看过
导读: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判刑分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单位犯该罪也有相应处罚。认定情节严重与特别严重需综合违法所得数额等因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啥

一、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啥

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判刑分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认定情节严重与特别严重,要结合违法所得数额、对证券市场交易量和交易价格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应受法律制裁

二、操纵证券市场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定罪标准如下: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并撤销申报;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对证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实施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该罪。

三、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立案标准是啥

根据相关规定,操纵证券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连续十个交易日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

当我们探讨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啥的时候,需要知道,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量刑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样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你是否对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判刑标准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在何种具体行为算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方面。若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