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如何承担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分以下情况: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日常衣食住行开支。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个人债务指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另一方未作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如一方赌博、吸毒产生的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二、民法典中夫妻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规则。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通常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能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分割。
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依法予以保护。
此外,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民法典中夫妻房产是否共有
民法典规定,夫妻房产是否共有需分情况判断。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该方个人财产,非夫妻共有。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如何承担,是很多夫妻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但具体情况可能更复杂,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如果涉及到债务的认定存疑或者已经产生债务纠纷该怎么办呢?若您对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问题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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