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断著作权作者
通常,亲自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就是著作权的作者。这是按“创作”这个关键行为定的,也就是直接产出文艺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要是作品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主导,代表其意志创作且由其担责,那它们就被看作作者。
合作作品里,多人合作创作的,合作作者共同拥有著作权,因为大家都为创作付出创造性劳动。
演绎作品中,二次创作者是作者,但行使权利不能侵犯原作品著作权。
汇编作品著作权归汇编人,其因选择编排材料的创造性劳动成作者。委托创作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受托人是作者。
二、判断著作权作者有哪些法律依据
判断著作权作者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该法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此外,对于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三、著作权作者身份存疑时如何判定
著作权作者身份存疑时,可按以下规则判定:
署名推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这是判定作者身份的初步依据。
创作事实证明:若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实际创作者,即便未署名,也可认定为作者。如提供创作手稿、创作过程的记录、相关通信等,能体现创作思路、过程和付出。
委托作品:有委托合同的,按合同约定确定作者;无约定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但委托人有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的权利。
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合作作者需有共同创作的意思表示和创作行为。对可分割使用的部分,作者对各自创作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当探讨如何判断著作权作者时,除了依据常规的创作事实等标准外,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合作创作作品的情况下,如何明确各个创作者对著作权的具体份额。不同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的贡献不同,其享有的著作权比例也可能存在差异。另外,委托创作作品时,著作权归属常常容易引发争议。是归委托方,还是受托方,这需要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来判断。如果你在判断著作权作者的过程中,遇到类似合作创作份额划分、委托创作归属等方面的难题,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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