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股东出资会加速到期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股东出资不会自动加速到期。在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原则下,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即转让股权等,股东出资可能会加速到期,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具体是否加速到期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认定。如需进一步明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二、股东未届出资期限,公司欠债股东出资要加速吗
一般情况下,股东未届出资期限无需提前出资。但存在特殊情形,股东出资需加速到期。
依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以及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这两种情况下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
在此种情境中,债权人可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不能以出资期限未到为由进行抗辩。
三、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公司资不抵债时适用范围有哪些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指在特定情形下,股东未届出资期限的出资义务提前到期。公司资不抵债时,适用范围主要如下:
破产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公司解散清算: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章程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执行阶段:《九民纪要》规定,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债权人可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在探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出资是否会加速到期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断标准。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若股东存在恶意延长出资期限以逃避债务的行为,那出资加速到期的可能性就极大。还有,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时,也会对出资是否加速到期产生影响。若您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出资加速到期的具体认定、相关证据收集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明晰法律风险与应对之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