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债务人若明知其行为会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危害债权,仍积极为之,即为恶意。第三人明知债务人的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仍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亦为恶意。判断恶意时,通常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为准。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可推定受让人为恶意。债权人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撤销权下抵押该如何处理
债权人撤销权下的抵押处理如下: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使该转让行为无效。对于已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撤销权行使后,抵押权随之消灭。但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为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等手续,那么抵押权可能不受撤销权的影响,仍可继续存在。债权人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同时,行使撤销权需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进行。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抵押在债权人撤销权下的处理结果。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一般为1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除斥期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在除斥期内,债权人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例如,甲欠乙钱,为逃避债务将房产低价转让给丙,乙在知道此事后的1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若超过1年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但如果从甲转让房产行为发生起已超过5年,即便乙此时才知道该事由,也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在探讨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什么时,我们明确了其关键要点。而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时,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认定及后果如何。另外,若第三人明知债务人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却仍参与其中,债权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拓展问题都与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紧密相关。如果你对这些内容仍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点击它,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消除疑惑,明晰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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