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治疗终结时间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治疗终结时间,有几种不同情况。
一般损伤,按临床常规医疗结束,达到治好或体征稳定来定。像骨折愈合好,医生说不用特殊治疗,就是治疗终结。
存在功能障碍要康复的,康复有效果,功能稳定,再康复也没明显作用,就确定为治疗终结。
疑难复杂或多器官损伤,要多学科专家会诊,病情没实质变化,医疗无法再促进康复,就认定治疗终结,还能参考诊疗指南等辅助确定。
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认定需遵循哪些法律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主要遵循以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基础法律。其中侵权责任编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涉及因治安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导致人身损害时适用。受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相关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赔偿范围、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人身损害赔偿时效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比如,被侵权人在事故发生当时就知晓自身受伤且明确侵权人,诉讼时效从事故发生日起算;若当时未发现损害,后来才确诊,从确诊且知道侵权人时起算。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此外,诉讼时效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探讨人身损害治疗终结时间如何确定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确定治疗终结时间后,赔偿问题就会接踵而至,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都和治疗终结时间息息相关。因为不同的治疗终结时间,会直接影响到各项赔偿的金额和时长。而且在保险理赔方面,准确的治疗终结时间也是关键因素,它决定着保险金的赔付额度和范围。如果您对人身损害治疗终结时间确定后的赔偿事宜、保险理赔细节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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