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协议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广东协议离婚存在冷静期。依据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能拿规定证件材料,去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十天期限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就当作撤回申请。这一规定全国适用,目的是防止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的稳定与严肃。
二、广东诉讼离婚是否也有冷静期规定
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的规定,但协议离婚有。根据《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在广东进行诉讼离婚,适用《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所以,诉讼离婚过程中没有像协议离婚那样法律明确规定的“冷静期”。不过实践中有的法院会设置一定的调解期,类似于缓冲阶段,但并非法定的冷静期。
三、广东诉讼离婚是否也有冷静期
广东诉讼离婚一般没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程序。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而诉讼离婚中,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不过,在部分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里,可能存在“和解冷静期”,这并非法定冷静期,是法院为促使双方冷静思考、妥善处理矛盾而设置的一段时间,但并非强制且各地法院实践不同。
当提及广东协议离婚冷静期时,除了冷静期本身的规定,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该如何处理,其实这种情况下,反悔方只要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登记就会自动失效。另外,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双方都没去申请离婚证,之后想再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冷静期。您在经历广东协议离婚冷静期过程中是否有诸多疑问?若对冷静期内的权益、后续流程等方面还存在困惑,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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