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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死亡另一方不知情要承担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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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3 · 1477人看过
导读:判断债务性质是关键,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如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即便另一方不知情也可能需承担,生存一方要承担清偿责任。不过,若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生存一方可不承担。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债权人主张为共同债务需举证,无法证明则另一方无需担责。
夫妻一方欠债死亡另一方不知情要承担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欠债死亡另一方不知情要承担债务

首先需判断该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另一方不知情,仍可能需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

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要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生存一方可不承担。

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无法证明,另一方无需承担此债务。

二、夫妻一方欠债死亡,不知情方是否担责

夫妻一方欠债死亡,不知情方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不知情,另一方也需担责。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一般不用承担还款责任,但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可能需对该债务负责。

三、夫妻一方欠债死亡,不知情方需担责的法律依据是啥

不知情方是否担责需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所欠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即便另一方不知情,也需担责。

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另一方有义务偿还;若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担责,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

在探讨夫妻一方欠债死亡另一方不知情要承担债务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另一方不知情,在一方死亡后仍可能需承担清偿责任。而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另外,即便债务不是共同债务,但另一方继承了死亡一方的遗产,那么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也需要对相应债务进行偿还。如果你对夫妻债务的认定、清偿责任以及遗产继承与债务关系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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