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什么条件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如下: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为了便于执行监视居住,可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比如犯罪嫌疑人在本地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无法执行普通的监视居住措施。
②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这是因为此类犯罪性质较为特殊,在住处执行可能会影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需要指定专门的居所来进行监视居住。
总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条件如下:
无固定住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特定案件: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有碍侦查”一般指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可能导致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等情形。
需注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程序有哪些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程序规定如下:
适用条件:适用于无固定住处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形。
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执行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过程中,可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对其通信进行监控。
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当我们探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什么条件时,除了文中提及的法定情形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对于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这里的“有碍侦查”具体情形有很多,像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若你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仍有疑问,比如何种情况算有碍侦查,或者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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