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的判定条件是怎样的
关于如何正确识别合同诈骗罪,以下四个关键因素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首先,这一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是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正当财产权益。
其次,实施者可以是个人或者团体组织,而不仅仅限于自然人。
此外,犯罪故意与非法占有之目的也是该罪名的重要构成要素。
最后,该罪行的客观表现形式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行为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财物,且其金额必须达到法定的较大程度。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处罚判多少年
依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凡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时,非法占用他人财物,故意实施诈骗行为,数额较大的,将受到监禁三年以下、罚款或拘役等惩罚;
倘若数额巨大且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的,则需接受监禁三年以上至十年、罚金罚或并罚等等较为严厉的刑责制裁;
若非法占有的财物价值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殊严重情节者,除承担上述刑罚外,还可能被判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样面临着罚金或是财产被没收的厄运(详细内容请参照以下条款):
首先是以虚拟的实体单位或者冒名顶替他人而与他人签署合同。
其次是使用伪造、篡改或者失效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所有权凭证来进行担保。
再次是在实际上缺乏履行合同的能力后,利用先行履行极小的合同或仅完成部分合同义务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署并履行相关合同。
此外,若是在收取了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选择逃避隐瞒。
最后是采用其他方法窃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情形等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规定是多少
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合同诈骗罪行的金额评估原则如下:对个人诈骗公有或私有财产的金额达到两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可被视为达到了“金额较大”的标准;若个人诈骗公有或私有财产的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可被归为“金额巨大”的范畴;至于个人诈骗公有或私有财产的金额处于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者,便可被划入“金额特别巨大”之列。对于单位实施的合同诈骗罪行,将依照上述个人犯罪金额设定原则的五倍予以定罪惩处。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实际金额的判断往往需兼顾诈骗行为的手段、所引发的影响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多方面的考虑。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法官将会依据每宗个案的事实情形进行量刑裁决。
正确识别合同诈骗罪需关注四要素:一是侵害社会经济秩序及合同双方权益;二是犯罪主体不限于自然人;三是犯罪故意与非法占有目的;四是签订、履行合同时,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且金额需达法定标准。这四个要素共同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的判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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