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法院可以执行吗
所谓“取保候审”,其实是指相关司法机构对涉嫌罪行相对轻微的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暂时搁置羁押措施。此举旨在保护相关人员的基本人权和自由权益,避免对其造成过度歧视以及身心伤害。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适用于那些虽然罪行严重,但无需对其实施长时间监禁或剥夺自由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这种措施往往会由当地公安局负责执行。
然而,为了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相关行为人必须依法满足适当条件,并且严格遵循相应的取保候审程序来提交申请。一旦申请获得批准,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确保自身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取保候审应具备什么条件
我们今天要谈论的主题是“取保候审”制度,这是我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
它主要针对那些被刑事诉讼追诉但尚未受到刑事羁押的人,目的在于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确保他们能随时接受召唤,以便配合司法程序。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我国对此有明确规定。
以下四个条件只要满足任意一个,即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2)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并且在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4)经过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涉嫌犯罪人员。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法律公正,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在实施取保候审方面,公安机关是主要负责单位。
他们会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发现申请者未能按时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或者不符合其他一些具体的取保候审条件时,就可能不予批准。
这种做法既是为了确保法律程序能够顺利进行,也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法院判过了人跑了怎么办
若在被告获准取保候审之后、法庭已经做出裁决,而被告却选择逃逸离开,那么他的这一违法行为无疑是违反了原先所签署的取保候审协议的。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法采取必要的行动对此进行追捕,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开发出通缉令等措施。这种情况下,被告可能被迫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例如被判定为具有逃逸倾向并因此增加法定刑期。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的亲属能够积极地与司法机构合作,通过劝说和引导使被告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以求得最大程度减轻对自身的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构对罪行较轻的嫌疑人采取的暂不羁押措施,旨在保护人权,避免过度歧视。适用于罪行严重但无需长期监禁者。由公安局执行,需满足条件并遵循程序申请。获准后,嫌疑人须遵守法规,保障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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