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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三天就结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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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1 · 1537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的期限并非固定不变,通常是三天,但如果公安机关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需要在三天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审批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刑事拘留三天就结束了吗

一、刑事拘留三天就结束了吗

刑事拘留的期限并非一律为三日。原则上讲,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将被关押者逮捕,则应在拘留他人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批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殊状况下,审批申请的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屡次作案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士而言,其审批申请的期限甚至可延长至三十日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期限不固定,一般为三天,但公安机关如需逮捕被拘留者,须在三日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批。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审批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

二、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后会判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大约七个月之后将会面临审判定罪的结果。

具体而言,公安机关在刑拘期内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间上限为37日;

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为两个月。

在检察机关阶段,审查起诉的时间为一个月;

而在法院审理阶段,审判程序则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

刑事诉讼过程中,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满37天怎么办

当刑事拘留期限满37天时,通常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况是检察院依法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继续受到司法机关的关押,事例也会随之进入侦查、羁押阶段;另一种情况是检察院未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应在接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检察院。若犯罪嫌疑人得以释放,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其中,取保候审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区。而监视居住则是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进行,如无固定住所,亦可在指定居所执行。总而言之,37天期满之后的具体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检察院的批捕决定以及事例的实际情况。

刑事拘留期限不固定,一般为三天,但公安机关如需逮捕被拘留者,须在三日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批。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审批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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