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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不是必须要报捕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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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0 · 2010人看过
导读:在刑事司法中,不是所有被拘留的人都会被送到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会在拘留期限结束的前三天,向检察院提交申请,让检察院来审查是否要逮捕。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这个时间可以延长到四到三十天。如果侦查发现这个人的行为比较轻微,危害也比较小,或者已经超过了追诉的时效,公安机关就可以决定把这个人放了,不需要再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了。
刑事拘留是不是必须要报捕检察院

一、刑事拘留是不是必须要报捕检察院

刑事司法程序中,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之后,并不必然需要向检察机关报送批准逮捕的申请。

然而,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会在拘留期限届满之前三日内,按照相应法律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请进行审查批准确认是否应予逮捕。在此基础上,若有特殊事由出现,例如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者、惯犯或共同犯罪团伙成员,则其提请审查批准确认的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四日甚至三十日。

然而,若经公安机关全面深入的侦查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不足以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况,公安机关有权决定释放被拘留人员,而无需再向检察机关报送批准逮捕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刑事司法中,被拘留者并非必然被报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通常,公安机关会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三天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下可延至四至三十天。若侦查发现行为轻微、危害小或已超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可决定释放,无需再报捕。

二、刑事拘留多久能申请取保

1、你要是觉得自己能符合放出来候审条件的话,那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可以去找公安局申请放人候审的。

2、如果你现在情况特殊啊,犯罪程度不大,估计怕是能判个管制拘役或是自己单独上刑,又或者是你刚刚生完小孩或者还得喂奶,这就说明你在外面不会出事,这样子你要么你自己去请律师申请放人候审,要么就是你家里人给你去请律师申请放人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咋说的呢?公安部门对现行罪行,或者你那条很大的嫌疑,也就是有下面这些情况之一的,他们有权提前把你关起来:

(1)正准备找事的、正在作案的、做完事儿马上被人揭发了;

(2)人家被害人或者就在场的亲戚朋友指认你干了坏事;

(3)在你家或者住的地方发现了直接证明你犯罪的证据;

(4)你干了错事想死啊、跑路啊、还是已经跑掉了;

(5)你有销毁证据造假证、串供的倾向的;

(6)人家不告诉我们他真名叫啥、在哪儿住,咱们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

(7)你有到处作案、干一次又一次、组织团队作案这种大毛病的嫌疑。

一般来说,刑法拘留你的时间是14天,但那行政拘留顶多就能关你15天,所以要按照行政拘留的天数去判断拘留的性质,那可真是不懂法的人才会这么想哦。

还有啊,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犯罪拘留,只要公安部门把你关进来了,他们肯定会跟你家里人把事情的原委说清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满后被释放算是结案了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记载,当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时,其被释放并不必然可以认为就是该事例已经得到了彻底解决。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其释放的原因可能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

例如,倘若由于证据不足或者不满足逮捕条件而导致犯罪嫌疑人得以释放,那么该事例很可能仍然处于调查过程当中,尚未能够得到正式的结案处理。

然而,假如犯罪事实已经明确且无可争议,从而使犯罪嫌疑人得以释放,那么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被视为事例已经告一段落。

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便犯罪嫌疑人已经获得释放,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新证据的出现,他们仍然有可能面临再次启动侦查程序的风险。

因此,我们应当认识到,刑事拘留期满释放仅仅代表着事例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并不能简单地将其与事例的最终解决画上等号。

对于具体情况的判断,还需要结合各类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在刑事司法中,被拘留者并非必然被报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通常,公安机关会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三天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下可延至四至三十天。若侦查发现行为轻微、危害小或已超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可决定释放,无需再报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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