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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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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2 · 1585人看过
导读: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怎么赔偿

一、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怎么赔偿

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厂房有自建的部分,补偿除了停产停业的补偿外,还有被征收的房屋价值的补偿。

如果厂房没有自建的部分,补偿只有停产停业的补偿。

赔偿款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需与拆迁的单位签合同。

2、赔偿的款项需清楚注明,以及赔偿款给付的方式及时间也需一一列明。

3、赔偿争议的处理办法也需注明。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二、租地建厂房到期后厂房归什么

在租赁使用的土地之上所建造的房屋尽管已经办理了产权证明文件,然而它仍然不属于租户所有。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规定,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均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并且在建筑房屋时,需要获得土地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

因此,我们可以在租赁协议中进行清晰明确的文字表述,设定当租赁关系终结之后,应为新添建的地上物体及相关附属设施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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