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7 · 1512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无重大社会危害,患有疾病或特殊身份(孕妇、哺乳期母亲),以及羁押期满未审结案件,可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这些强制性措施,以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及相关人员权益。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根据其实际状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是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决管制拘役,甚至于被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时候,可以考虑采纳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将会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只要判断他们在接受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也可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

第三,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患严重疾病无法正常生活、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等情况极易导致出现社会风险的,同样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办法来保护他们的权益。

最后,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过了羁押期,且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连续性不得不留下嫌疑人或被告人继续滞留在诉讼过程中的,可以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此种情形同样适用于监视居住

然而,无论是取保候审抑或是监视居住的执行者,都应该是由公安机关负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接受保释候审方面,最长可达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限制为6个月。

然而,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而言,其所提供的担保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上述的法定上限,即绝对不会多于一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