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否属于民事纠纷
依据既定的法律规范,医疗损害责任纠葛乃属于民法范畴内民事责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基于过错性质所产生的责任归属。
当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遭受损失与伤害,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此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或过失,则应由该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哪些类型
医疗损害责任划分的几种常见形式包括:
1.全责。即医疗过失行为所引发的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全部由该不当行为单独导致。
2.主要责任。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方面起到主导性作用,而其余因素则发挥次要影响。
3.次要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源于其它因素,其中,医疗过失行为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
4.轻微责任。这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绝大多数情况下由其它因素所导致,仅有极小部分与其医疗过失行为有关联。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既定的法律规范,医疗损害责任纠葛乃属于民法范畴内民事责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基于过错性质所产生的责任归属。
当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遭受损失与伤害,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此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或过失,则应由该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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