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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交通事故不可以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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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1 · 2140人看过
导读:交通事故不可以私了的情况如下: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哪些情况交通事故不可以私了

一、哪些情况交通事故不可以私了

交通事故不可以私了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哪些情况交通事故由一方负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具体情况中,以下几种情境下的一方将被判定需承担全部责任:

首先,因为一方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行为而引发了交通事故,这就需要由其单独承担全责;

其次,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采取逃跑的方式规避法律责任及处罚时,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他相关方也存在过错,那么此人在承担责任上可以酌情考虑予以适当的减轻处理。

最后,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丢弃车辆并藏匿起来,这种行为一旦被证实,同样可以依据证据资料适当减轻其应担负的责任。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如果有人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现场,以及毁灭相关证据的话,则应当由其独自承担所有的后果与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存在以下情形时,交通事故不得进行私下和解解决:首先,事故当事人若无法出示足够的交通事故相关证据,由于现场状况的改变或证据的遗失导致交通交警难以查明真实发生的交通事故状况;其次,如果事故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持有异议;此外,假如事故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最后,如果事故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交通警察的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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