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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发票丢了保险公司不赔有起诉时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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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1 · 1976人看过
导读:依法依规,若当事人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所做出的不予报销的决定持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通常为六个月,而如已进行过复议程序的当事人,则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保发票丢了保险公司不赔有起诉时效吗

一、医保发票丢了保险公司不赔有起诉时效吗

依法依规,若当事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所做出的不予报销的决定持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通常为六个月,而如已进行过复议程序的当事人,则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医保发票丢了怎么报销

据了解,在经历了两年时间后,所有遗失的发票均可前往相关医院申请进行重开证明与补办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与规章制度,倘若当事人对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作出的不予报销的裁定存在异议,便可通过向司法机关提出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条款的具体明确要求,参与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通常设定为六个月。然而,如果涉案当事人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复议程序,那么他们将有权利在接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的第十五天之内,向当地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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