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返还定金的情形有哪些
若付款方未能遵守合同中的约定,那么其便无法追回已支付的定金。定金作为债的一种担保形式,主要用于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通常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约定,并由付款方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向收款方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以示诚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不返还原物可以告侵占罪吗
若明知遗失物而拒不归还者,其行为已触犯侵占罪之法网。侵占罪乃基于非法占有之主观意图,将他人交付于自身保管的财产、被遗忘或掩埋之物品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需达到法定标准,倘若仍拒绝返还,则将面临法律制裁。具体而言,对于那些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人,如果涉案金额较大且拒不退还,那么他们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
然而,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他们将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会被课以相应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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