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非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条文明确提出,当银行或其他相关金融机构及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即可立案侦查:
首先,如果违反国家制定的相关金融贷款政策,发放贷款总金额超过了一百万元人民币;
其次,如果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导致实际经济损失累积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也同样构成了本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第一责任人是谁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责任承担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作为该罪行的首要责任人,往往是来自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相关从业人员。
换言之,违法发放贷款罪,其实质上是指这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责时,违背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而做出了宽松发放贷款,或者是向不当关系人之外的个人过量发放贷款等严重情况,并且由此引发的重大经济损失。
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便可成立违法发放贷款罪:
1.犯罪所涉及到的对象,针对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政策,尤其是对贷款管理方面的机制;
2.犯罪的具体实施方式表现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规现象;
3.犯罪的主体也有着特定的范围限制,涵盖的仅仅是我国允许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同时还包括这些机构内部从事相关工作的员工。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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