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如果法院已经判离婚后查到对方给小三的钱还能要回吗?

如果法院已经判离婚后查到对方给小三的钱还能要回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0 · 1837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发现对方为第三者支付的款项,可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归还。第三者所获财物因违反伦理道德且侵犯共有财产权益,不构成善意取得。无论男女,在处分共同财产时需公平合理、达成共识。因此,该款项有可能被追回。
如果法院已经判离婚后查到对方给小三的钱还能要回吗?

一、如果法院已经判离婚后查到对方给小三的钱还能要回吗?

若欲合法地索回先前赠与第三者的款项,则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方尽快归还属于您的财产权益。

鉴于第三者所获财物乃建立在违反社会伦理道德基础上的不当行为产物,已经严重侵犯到共有财产所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这类行为不构成善意取得

尽管该等财物已经记入第三者名字下,其实际归属仍属于违法,理应予以撤回与归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男方抑或女方,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重大处分决策之时,需追寻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与对方达成一致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如果法院错判怎么办

如果是一审法院错判,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果法院已经判离婚后查到对方给小三的钱还能要回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婚姻家庭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