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在论述保险合同争议时,涉及到审判权限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到保险性的诉讼案件应由被告的居住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具有司法权能的人民法院来受理处理。而如果是因人身性质的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根据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可以由被保险人的常住地人民法院作为有权限的管辖机构。另一方面,若是因财产性质的保险合同所引起的纷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即便保险标的物不在被告所在区域内,也可由运输工具的注册登记处、运输的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的地点的相应地区法院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是多长时间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一般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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