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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微信号不知情诈骗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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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1 · 2642人看过
导读:不知情出租微信账号用于诈骗,因缺乏故意犯罪的主观要素,通常不会被视为诈骗罪的共犯。诈骗罪要求行为人明知并企图非法占有公私财产。因此,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法律上通常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微信号不知情诈骗判多久

一、出租微信号不知情诈骗判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实不知情地参与到诈骗活动中的人,不能被视为罪犯。

此观点确立的依据在于诈骗罪的主观构成要素必须是故意性质,也就是在法律层面上明确知晓,并且其行为的本质是企图通过非法手段占为己有公共财产私人财产

具体来说,诈骗罪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利用虚假陈述或掩盖真相的技巧,取得数量较大的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出租微信号是否构成帮信罪

出租微信号诈骗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认定帮信罪的要素是:犯罪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犯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出租微信号不知情诈骗判多久”,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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