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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合同拖欠租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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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770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合同拖欠租金如何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合同拖欠租金如何处理

一、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合同拖欠租金如何处理

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方拖欠租金的,出租房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定金该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定金应当返还。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方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对导致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法理的角度来分析,合同无效损失赔偿的性质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最主要承担方式为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对象为信赖利益。

但信赖利益不应包括因合同成立和生效所能获得的各种利益,此种损失属于违约责任的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具体包括缔约费用及其利息、准备履约费用及其利息、履约费用(不含履约本身)及其利息和丧失与第三人订约机会所产生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合同拖欠租金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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