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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窝藏盗窃物品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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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2271人看过
导读:行为人窝藏盗窃物品一般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行为人所实施的窝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是实施盗窃行为的行为人本人窝藏的,此时是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具体的行为人窝藏盗窃物品怎样判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行为人窝藏盗窃物品怎样判?

一、行为人窝藏盗窃物品怎样判?

1、犯窝藏罪的罪犯,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盗窃数额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二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和盗窃珍贵文物等物品的,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办理。

4、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三、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窝藏盗窃物品怎样判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处理,如果是盗窃他人财物之后,他人为实施盗窃行为的行为人提供窝藏包庇行为的,此时是会被认定为窝藏、包庇罪的。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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