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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虚开发票罪既遂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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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1946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刑法对虚开发票罪既遂处罚规定问题带来帮助。
刑法对虚开发票罪既遂处罚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对虚开发票罪既遂的处罚进行了规定。具体如下: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新刑法对强迫交易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强迫交易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了,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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