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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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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3090人看过
导读: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交通事故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江西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当地的平均消费生活水平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中有规定为:

1、医药费:

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长沙为70元/天)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残疾赔偿金: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时该费用计入残疾赔偿金,不再单列被抚养人生活费)

8、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9、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伤残越严重赔偿的项目越多,赔偿的金额也就越多。

伤残赔偿金每个地区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按照自己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即可。

如果双方意见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情节复杂的建议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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