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中无权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民事案件中无权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1 · 3535人看过
导读:无权代理人是指当事人不具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以及在代理终止后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在没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对被代理人是无效的。
民事案件中无权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案件中无权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无权代理人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的代理行为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无权代理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行为人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二)行为人对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不具有代理权。

(三)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是,只要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就不发生代理的法律效果。

三、民事案件的代理人范围有哪些?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四、委托代理合同怎么写?

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双方经认真协商,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后果。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实需要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依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代理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及时、迅速地办理本协议规定的事务,主动与甲方保持工作联系。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协议项下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况。

第四条:协议期限

本委托代理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第五条:代理费的金额及支付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义务,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关办理代理事务所需资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代理费用;如因乙方提出终止而解除,乙方应退还甲方的代理费用,并承担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所尽的义务,而使甲方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的责任。

第七条:其它条款

1、代理事务的过程当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费用,应由甲方按所开具的发票实报实销。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另行协商。双方在本协议之外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国家政策有所变动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双方将中止本合同,乙方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总的来说,无权代理的情况有好几种,如果本人没有代理权,就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相关的代理行为,因无权代理实施的代理行为,给被代理人及合同相对人造成的财产损失,都应该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另外,代理人的代理权应该提前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纠纷相关

  • 306次阅读
  • 无权代理:是以基于代理权,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对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其他同时代理的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被代理人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2024-09-10 1373次阅读
  • 2024.09.03 4847次阅读
  • 419次阅读
  • 1、无因管理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它是法定之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在进行无因管理的时候,管理人往往会支出一些费用。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受益人来承担,如果管理人因此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2024-10-30 1490次阅读
  • 2024.08.11 5684次阅读
  • 323次阅读
  • 1、无因管理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它是法定之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在进行无因管理的时候,管理人往往会支出一些费用。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受益人来承担,如果管理人因此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2024-09-02 1029次阅读
  • 2024.07.02 16468次阅读
  • 327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