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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孙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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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466人看过
导读:与孙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的对象是属于非法定继承人的公民或者集体组织,而孙女显然是不属于这个范围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与孙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

一、与孙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

不可以与孙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与非法定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具体情况有:

1.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2.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二、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的义务有哪些?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有关遗赠扶养协议的条款,还应当严格按照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办理,并且对于相关对象的适用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对象存在不合理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是不具备效力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协商解除协议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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