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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有偿无偿性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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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3 · 4109人看过
导读: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双方当事人应尽的责任义务不一样,对缔约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另外就是在撤销权的行驶上也是不一样的。在特定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是可以签订无偿合同的。
合同的有偿无偿性的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的有偿无偿性的区别有哪些?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大体程度上就是分为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这两种,比较常见的无偿合同就类似于赠与合同,比如父母决定把房子赠送给子女的,就算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可能说这份无偿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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