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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检察院通知去报到可以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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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0762人看过
导读:人民检察院要求醉驾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接受讯问的话是不可以不去的,就按照犯罪嫌疑人自己理解的,让到检察院去报到,人民检察院及国家其他司法机关作出的任何一种决定,都不会给犯罪嫌疑人以选择的机会,不去就会采取强制性措施。

醉驾检察院通知去报到可以不去吗

一、醉驾检察院通知去报到可以不去吗?

不可以,犯罪嫌疑人没有选择的余地,司法机关的任何一个决定都是强制性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去的话,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而且,人民检察院不是通知犯罪嫌疑人去报到的,是要犯罪嫌疑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的这种案子一开始还是有公安机关负责调查的,即便是到检察院,那也是由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了,像是这种由检察院通知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所谓报到的状况,可能是前期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那犯罪嫌疑人也得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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