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律师,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婚姻家事部负责人,家事律师,“和合家事”创始人及负责人,婚姻家庭咨询师,全国律师协会、湖北省律师协会的会员,首届洪山区先进社区律师、洪山区和平街特聘社区律师、汉阳区翠微街特聘社区律师、江岸区二七司法所社区法律顾问,武汉市江汉区法学会成员,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中心成员。【擅长领域】私人财富传承与管理、企业家的家事风险防范,离婚财产分割,争取子女抚养权,婚前、婚内财产协议,遗产继承分割,离婚心理辅导,驱赶小三,挽救婚姻、调解和好,婚姻家庭心理咨询等婚姻家事领域的纠纷. 【媒体公益】湖北卫视《调解面对面》栏目社区评论员,湖北电视台垄上频道《法案四组》栏目公益律师联盟成员,武汉电视台《江城岔巴子》栏目公益律师、《律师驾到》栏目公益律师、《武汉晨报》、《武汉晚报》、《长江日报》、《楚天金报》、《楚天都市报》等多家报社的公益律师团成员,多次为《知音》、《家庭》等全国知名期刊出具律师观点 【执业理念】你们家庭的温馨是我们专业的追求
我国所规定的的家庭暴力通常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模式,多以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出现。所以一般夫妻间的吵架、偶尔的推搡、
彩礼是中国长久以来在结婚上的传统习俗,又称财礼、聘礼。彩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以后,按照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想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解释来看,男方给女方彩礼实际上是一种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那自然是最快速最便捷的。那么在协议离婚时,有什么一定要注意的事情吗?答案是必然的,那就是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那么在约定离婚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情呢?一、房、车等大额资产的归属在协议当中一定要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是离婚中最为关键的两个问题,也是大家最为关心的两个问题。其中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实践当中有时会出现夫妻一方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情形,从而产生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
在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是所有人都会关注的问题。但当一切都已经落定,如果孩子的身上产生了额外的教育费用,那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需要支付呢?一、孩子的额外补课费用在婚姻法中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想要弄清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就要明确它的性质。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立法与制度可以看出,社会养老保险金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其养老保险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而养老保险费实际
一、离婚后不出抚养费的家长有探视权吗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
在日常生活当中,离婚已经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现象了,但是如果在婚姻期间负有债务,那么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这些债务纠纷怎么办呢?双方又如何对这些债务进行分配呢?有哪些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呢?哪些债务只需要个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呢?这些都是许多离婚
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浓厚,如何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受到更多人的关注。那么大家应该怎么在婚姻家庭中保护好自己呢?下面就简要给大家讲一些在婚姻中可以保护自己的法律小常识吧!1.登记结婚才是婚姻的起点很多人会觉得举办了婚礼以后,婚姻生
一、遗嘱只要立了就后顾无忧了?当然不是!首先,遗嘱是有可能被认定无效的。一旦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想通过遗嘱进行继承的打算显然无法实现。其次,如果在遗嘱中并未对财产及财产线索有清晰的表述,例如,立遗嘱人并未说明遗嘱中的财产都是以何种形式